•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18:04:04 股吧网页版
中粮科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喜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喜春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生效后,潘喜春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喜春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675 股,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潘喜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责,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保障合规信息披露及维护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潘喜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所作贡献深表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7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聘任苏金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苏金波先生熟悉董事会秘书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本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22 层

电话:86(010)6504 7885

电子邮箱:sujb@cofco.com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7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其同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其同先生(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22 层

电话:86(010) 6504 7995

电子邮箱:zhangqitong@cofco.com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5 日
附件:
1.苏金波先生的简历

苏金波,男,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运营管理部法律部法务岗、部长助理、副部长、经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风控与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一级部总经理级)兼法律部经理,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法律风控与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兼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2.张其同先生的简历

张其同,男,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北京制浆造纸试验厂有限公司法务专员,北京动向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中粮土畜香精香料(北京)有限公司法律专员,现任本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专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