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
担保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众合科技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历史及现有担保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发 布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8)。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瑞安市温瑞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瑞公司”)的经审议担保额度为 14,500.00 万元,其中实际在使用担保额度为 7,500.00 万元。
2、历史担保合同:公司于 2018年 11月 1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瑞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8 年 11 月 14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 7,500.00 万元(大
写:柒仟伍佰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中国工商银行瑞安支行依据与瑞安市温瑞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
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众合科技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本次交易背景及继续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杭州山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屿源环保”)转让其持有的温瑞公司 75.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温瑞公司 25.00%的股权,但温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为保障温瑞公司在股权变更及后续运营的平稳过渡,避免因担保突然解除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公司拟继续为温瑞公司提供最高额 7,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时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避免在丧失对温瑞公司的控制权后,仍承担与其偿债能力可能不匹配的连带担保风险,公司已要求作为股权受让方的山屿源环保,就公司继续承担的担保责任按照同比例原则(即相当于其拟受让的 75.00%股权比例),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要求山屿源环保为该反担保提供相应的担保物作为抵押。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山屿源环保转让其持有的温瑞公司 75.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温瑞公司 25.00%的股权,但温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财务总监王美娇目前担任温瑞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温瑞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故公司向温瑞公司提供的 7,500.00 万元担保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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