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5年2月5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电气集团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5〕222号)批复文件。截至2025年2月24日止,公司向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
公 司 实 际 发 行 A 股 股 票 101,788,101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11,526,062.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35,485.81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9,790,577.11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 币101,788,101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1,008,002,476.11 元。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 了审验,于2025年2月25日出具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40000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的措施,并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本 期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415,268,375.7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5,268,375.78 元,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96,244,512.31元,未进行理财,均为活期存放。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净额 1,109,790,577.11
2 减: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 415,268,375.78
额
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 364,183.66
额
4 加:尚未转出募集账户的已置换发 1,358,127.32
行费用
5 募集资金余额 696,244,512.3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96,244,512.31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 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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