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清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思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有关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 年下半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和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中的“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3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4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49
第八节 财务报告...... 50
第九节 其他报送数据......20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佳电股份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
哈电集团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佳电厂 指 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佳电公司 指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佳电 指 成都佳电电机有限公司
苏州佳电 指 苏州佳电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佳电运维 指 佳木斯佳电电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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