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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16:25:12 股吧网页版
佳电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8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泰岭先生、历锐先生、王晓辉先生、刘志强先生、黄浩先生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公司试验、生产能力,解决试验、生产过程关键瓶颈,提高重点零部件加工精度,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08 万元。

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 号)的规定,“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事项,采取向实施主体子企业增资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子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委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增资。”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为满足国拨资金的使用要求,哈电集团将通过具备资质的关联方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佳电公司发放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并具备条件时通过逐级增资的方式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哈电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财务公司系其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 1399 号

法定代表人:黄伟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57741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电机、锅炉、汽轮机零部件及辅助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从事国内外电厂项目开发;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物资供销业(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
关联关系:哈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哈电集团资产总额 907.3 亿元,净资产
259.5 亿元;2025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51.7 亿元,净利润 11.8 亿元。

经查询,哈电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许瑛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558272697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股东: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5%,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8%,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
实际控制人: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的融资租赁;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哈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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