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及其他融资工具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薪
酬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 4.16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对因公司章程 3.10 条(3)、(5)及(6)以外而回购本
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四)审议批准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重大商业合同签
订、委托理财和资产收购出售等行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7、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
算;
8、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或股东会认为需要审议的其他对
外投资和资产处置行为。
(十五)审议批准以下衍生品投资行为:
1、套期保值类衍生品投资业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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