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2:59:46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董秘您好!上次向你方反映的下属梅峰药厂老厂居民楼停水已达20天的问题,经各方确认,对你方上次提出的两点回答质疑如下。第一,现在原厂方所辖为福州总院,该院已经请律师核查当年的交接资料,并无居民楼的交接资料,一直联系梅峰药厂也是一直未给出文件,请拿出相关资料与院方进行确认;二是现在住户每年会交给梅峰药厂卫生费,现在小区保安也为梅峰药厂发放工资,怎么就不构成物业管理责任。请贵司进行再次确认。
金陵药业: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公司经核实,回复如下:一、梅峰制药厂确认存在交接清单,可证明梅峰制药厂于2002年将您提及的居民楼及附属设施移交给了福州总院,且居民楼及附属设施产权不归梅峰制药厂所有。二、由于该居民楼无物业,经居住在该小区的梅峰制药厂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申请同意,每人每月由厂里代扣40 元/人,集中交由专人负责收取和列支,用于支付小区垃圾转运、卫生清扫、门卫补贴等用途,自来水费则由住户自行向福州总院缴纳。梅峰制药厂在此过程中未获取任何利益,也不承担法律上的管理责任,与该居民楼不存在物业管理关系。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9-03 15:00:13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