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陵药业”)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 象资格,并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 2.7 万股;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公
司决定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共 6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5.1 万
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 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61 万股。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合计为 178.41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3.29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29 元/股,回购价款总计 6,075,789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23,708,628股减少至621,924,52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623,708,628 元减少至 621,924,528 元。具体内容详见《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央路 238 号
2、申报时间:2025 年 8 月 9 日--2025 年 9 月 22 日(8:30-11:30;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研究部)
4、联系电话:025-83118511
5、邮编号码:21000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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