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浙 江 钱 江 摩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领导,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总师若干人,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
(二)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知人善任,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四)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第七条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班子其他人员。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如果总经理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或在与劳动合同规定不符时、或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因辞职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付赔偿责任。
第九条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条 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总经理离任原则上应进行离职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九)管理或指导、协调分、子公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工作;
(十)签发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四条 总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须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部分或全部职权时,应提请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第四章 总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总经理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令、法规,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当尊重控股股东的意见,接受控股股东的合理建议和合法监督。
第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处理好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的关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九条 总经理应当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努力抓好生产、建设,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全面完成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积极开拓市场,推进内部改革,不断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发展持续化、利润最大化,促进公司资产增值。
第二十条 总经理应当做到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必须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与其他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