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6 17:48:12 股吧网页版
泸天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4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
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发展集团”)通知,拟于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6.8 元/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26,000 万元人民币)。
2.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泸州发展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3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累计增持金额为 18,894.51 万元(不含交易费),增持均价约为 4.82 元/股。泸州发展集团增持期限届满且累计增持金额超过增持计划下限金额,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收到泸州发展集团《关于股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
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即增持计划实施前),泸
州发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93,464,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2.34%;泸州发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0,394,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7.45%(其中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36,550,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5.09%;四川泸天化精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79,29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0.02%)。

(三)泸州发展集团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不高于 2.6 亿
元人民币。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8 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
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

(七)增持主体身份: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增持主体承诺:泸州发展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九)其他事项: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泸州发展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允
许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3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的比例为 2.5%,累计增持金额为 18894.51 万元(不含交易费),增持均价约为 4.82 元/股,增持期限届满且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金额,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泸州发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3,464,610 12.3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