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3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并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发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定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持股 1%以上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泸州分行”)发来的《关于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其中,泸天
化集团提议将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拟购买泸州弘盛化工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修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中国银行泸州分行
提议将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拟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马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依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2025年6月11日,泸天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约为23,655.04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5.09%;中国银行泸州分行持有公司股份约为15,188.04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9.69%。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前述五项临时提案提请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前述五项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刊发的《四川泸天化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补充临时提案后的通知全文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4 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议召开。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七)出席及列席人员:
1.截止 2025 年 6 月 20 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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