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
之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7 月2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要求,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5 年 7 月 23 日)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期间的会后
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业绩变动情况核查
(一)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业绩情况
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1-6 月 同比变动率
营业收入 134,463.35 181,334.51 -25.85%
营业成本 118,050.60 160,437.20 -26.42%
营业毛利 16,412.75 20,897.30 -21.46%
营业毛利率 12.21% 11.52% 上升 0.68 个百
分点
销售费用 2,836.90 2,886.66 -1.72%
管理费用 7,420.86 7,609.50 -2.48%
研发费用 500.83 685.98 -26.99%
财务费用 4,383.40 7,486.07 -41.4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396.99 -163.21 -343.23%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467.10 130.33 -458.39%
填列)
营业利润 1,514.75 2,221.86 -31.83%
利润总额 1,304.23 2,092.73 -37.68%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1-6 月 同比变动率
所得税费用 644.16 734.73 -12.33%
净利润 660.06 1,358.00 -51.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