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5,075,07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132.08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37465914)人民币48,867.92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4.8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80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081.92万元(含银行手续费0.42万元),其中:2025年半年度使用金额16.74万元(含银行手续费0.01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44,065.18万元(含银行手续费0.41万元)。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2020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诚园置业自持部分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89.28 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控股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2020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中支付税金、中介机构费用等结余部分 748.10 万元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64.97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6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28日,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签订了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诚园置业自持部分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89.28 万元加利息用于控股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完成相关募集资金 1 个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该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
金存储及账户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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