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5-040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大诉讼判决履行、执行阶段,强制执行申请已立案受理;
2、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重大诉讼原告、强制执行申请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强制执行申请目前处于受理阶段,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最终年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 2024 年就与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俞建午、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沿山单元R2/R22地块合作协议》及《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沿山单元 R2/R22 地块补充协议》产生的纠纷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投资收益以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要求俞建午、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对前述费用承
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024 年 12 月,中兴房产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
浙 0102 民初 9678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主要内容为:1、被告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股权回购款 18,000 万元及投资收益 5,004 万元(投资收益暂计算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此后以未付回购款为基数,按年利率 1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被告俞建午、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随后,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5 年 6 月,中兴房产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浙 01 民
终 314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收到终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暨申请执行情况
鉴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浙 01 民终 3140 号《民事判决
书》已生效,中兴房产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中兴房产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浙 0102执 8807 号),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俞建午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相应款项,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俞建午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强制执行申请目前处于受理阶段,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
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最终年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浙0102 执8807 号)。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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