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5-06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强制执行期间
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2、叶湘武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强制执行完毕的告
知函》,叶湘武先生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接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通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所涉及的共计 865 万股公司股份已被处置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情况
1、叶湘武先生被司法处置的股份情况
处置均价 处置股数 处置股份占
股东名称 处置方式 处置期间 (元/股) (万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叶湘武 集中竞价交易 2025/7/30/-2025 6.02 865 0.98%
/8/12
2、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司法处置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司法处置前持有股份 本次司法处置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叶湘武 120,902,286 13.74% 112,252,286 12.76%
叶湘伦 无限售条件 2,127,724 0.24% 2,127,724 0.24%
股份
毕元 304,300 0.03% 304,300 0.03%
合计 123,334,310 14.02% 114,684,310 13.0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本次因司法强制执行而处置的股份已执
行完毕,本次叶湘武先生被司法处置的公司股份未超过 2025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的处置数量。
2、本次司法处置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叶湘武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被强制执行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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