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5 年 8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景峰医药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黔0103执恢705号】,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申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叶湘武先生持有本案质押物的“ST景峰”股份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近日公司收到叶湘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强制执行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2022年6月15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因增持、司法强制执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卖出等原因,导致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权益变动。截至2025年7月31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13.22%,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叶湘武
务人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权益变动时 2022年6月15日和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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