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5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景峰医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957.36万元,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达到披露标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积极协商相关资金问题,积极应对因合同纠纷和票据追索印发的诉讼、仲裁事项。
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具有不确定性。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司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案金额 立案时间 诉讼(仲
(万元) 裁)进展
1 张永 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 委托合同纠纷 5.28 2025 年 2 月 法院一审
司
2 安徽诚祯健康 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 经济合同纠纷 227.92 2025 年 4 月 法院一审
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
3 成都华西海忻 上海景峰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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