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5-05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
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景峰”变更为“ST 景 峰”,股票代码仍为“000908”,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仍为“5%”。
3、因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停复牌安排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 分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景峰”变更为“ST 景峰”
3、股票代码:000908
4、停复牌安排: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
日:2025 年 6 月 16 日
6、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5%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
第一款第(二)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 年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年 5 月 6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 2021-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之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
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81,796,189.16 元,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6,031,777.19 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 411,270,408.86 元。
经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的任一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信对公司出具《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大信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经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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