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集团”或“标的公司”)70%股权, 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厦门港务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以及本独立财务顾问经办人员对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访谈,并考虑到本次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观限制,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停牌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8月5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
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在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厦门港务股票情况
姓名 身份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股) 自查期间期末
(股) 持股数(股)
洪宝财 集装箱码头集团总经理 1,500 6,600 0
陈慧贞 洪宝财的配偶 0 26,000 0
苏美丽 集装箱码头集团副总经理黄鹭 118,000 108,000 10,000
旭的配偶
苏娜贞 集装箱码头集团副总经理林大 9,000 44,000 0
煜的配偶
黄田山 新海达总经理、原港务控股企划 0 1,200 0
部副经理
黄琦璇 集装箱码头集团综合部副经理 0 6,500 0
吴洁 厦门港务独立董事黄炳艺的配 0 500 0
偶
卢冬阳 厦门港务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 43,900 43,900 0
员郑芙蓉的配偶
王海洪 港务控股副总经理 63,900 63,9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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