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任职资格...... 2
第三章 任免程序...... 2
第四章 主要职责...... 3
第五章 附 则......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履行法定报
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及其它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个人品德和诚信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第三章 任免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拟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公司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和工作履历;
(二)候选人的学历证明、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收到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
提出异议的,公司方可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八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出现本细则第三条禁止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
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
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