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2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2
第四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机构...... 3
第五章 短期投资...... 4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后续日常管理...... 5
第七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6
第八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6
第九章 附 则......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根据投资计划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的投资活动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应遵守如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董事会下设投资与决策咨询委员会对投资项目的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等进行评审。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发展计划部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公司发展计划部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项目组织进行效益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的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股权投资、租赁、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项目负责组织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
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方面办理出资手
续、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工商登记工作。
第九条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的法律审核。
第十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归档和保管,非项目相关人员或未经授权人员严禁调阅相关投资文件。
第四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投资事项,应经公司办公会讨论。
第十二条 在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拟定对外投资计划和额度,根据权限确定是否进行对外投资。其中:
1、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由董事长审批;
2、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须上报公司投资与决策咨询委员会初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业务须进行招标程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须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在对外投资取得有权部门批准后,由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经营层进行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除上条规定的交易金额指标外,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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