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2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2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 3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 3
第六章 附则 ......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确保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的制度化、公平化、法制化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审查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提供公司有关薪酬与考
核方面的资料,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全体委员过半数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 1 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
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制定、审查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 对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汇总报告,包括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酬
的审核意见,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授权是否合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的核实意见。
(七)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其他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条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在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应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临时会议在保障委员充分表
达意见的前提下,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于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
知。如因特殊情况需尽快召开临时会议时,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限制。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知可通过传真、以专人或邮件送出等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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