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第四章 决策程序...... 2
第五章 议事规则...... 3
第六章 附则......3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提供公司有关资料,筹备提名委
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按程序增补委员并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四) 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 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的
董事、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经理人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经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制度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企业外部等广泛搜寻董事、经理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经理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经理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经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经理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在董事及经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年度,提名委员会至少应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 3
日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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