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股票简称:ST 云动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5—042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 月10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02025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号)。
2025 年7 月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
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号)。
2025 年8 月8 日,公司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 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动力或公司),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 号。
杨波,男,1969 年 4 月出生,时任云内动力董事长,住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
区。
代云辉,女,1964 年12 月出生,时任云内动力董事、总经理,住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宋国富,男,1977 年8 月出生,时任云内动力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屠建国,男,1965 年11 月出生,时任云内动力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住
王洪亮,男,1973 年 3 月出生,时任云内动力董事、副总经理,住址:云南省
昆明市西山区。
朱国友,男,1976 年 4 月出生,时任云内动力财务管理部部长,住址:云南省
昆明市盘龙区。
张永齐,男,1984 年11 月出生,时任云内动力营销公司副总经理,住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云内动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云内动力、杨波、代云辉、宋国富、屠建国、王洪亮、朱国友、张永齐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云内动力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云内动力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情况如下:
一、销售和采购返利、供应商索赔补偿、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
云内动力部分销售返利的核算时点、科目、金额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2017 年)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导致 2021 年虚减营业收入16,293,063.23 元,虚减利润总额16,293,063.23 元;除核算时点、金额不准确外,云内动力还存在将部分销售返利错误核算为三包费用的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 年)第十六条的规定,导致 2022 年虚减营业收入18,447,283.10 元,虚增销售费用 17,777,865.44 元,虚减利润总额 36,225,148.54元。
云内动力部分采购返利计提依据不充分、计提金额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 年)第十八条的规定,导致 2021 年虚减营业成本43,193,660.26 元,虚增利润总额 43,193,660.26 元;2022 年虚增营业成本20,078,593.53 元,虚减利润总额20,078,593.53 元。
云内动力未审慎合理核算部分供应商索赔补偿,存在错误计入营业收入或冲减销售费用金额不准确的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 年)第十六条、《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七条的规定,导致 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2,954,391.13 元,虚减销售费用14,077,353.51 元,虚增利润总额17,031,744.64元;2022 年虚增销售费用23,075,547.31 元,虚减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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