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9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 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7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72,533,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393%。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9,575,89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549%。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2,957,6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7844%。
4.中小投资者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36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2,168,7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85%。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庄永宏律师、赵宝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872,533,552 871,999,553 99.9388% 472,611 0.0542% 61,388 0.0070%
其中:与会中小 182,168,796 181,634,797 99.7069% 472,611 0.2594% 61,388 0.0337%
投资者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庄永宏律师、赵宝华律师
(二)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