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强化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
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
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应当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
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三章 主要内容、方式渠道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其他相关信息。
上述沟通的信息必须为公司已公开的信息,公司尚未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进行披露。
第七条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应当按照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
第八条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事后及时
披露说明会情况,具体按深交所规定执行。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现场召开的鼓励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
第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
(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
(三)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
(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五)其他法律法律要求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第十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应当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
第十一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服务对象为:
1、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
3、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和行业分析师;
4、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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