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通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的主持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以总股本 1,316,489,7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 65,824,487.3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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