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
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市值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带领
董事会办公室牵头执行,公司各单位积极配合。
第六条 工作职责
(一)董事会负责审定市值管理的总体规划,并监督落实。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监督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董事长、总经理应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研究制定市值管理具体方案,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四)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在其分管的领域内,有效执行并落实市值管理规划和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具体措施。
(五)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董事会秘书还应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协调推进部门,负责起草市值管理方案和制度,牵头落实市值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七)公司各单位应当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市值管理规划和工作方案中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七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
力,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
价值,反映公司质量:
(一)以精益化管理推动提质增效。通过夯实价值创造基础,深耕细作,苦练内功,持续改善经营管理,做优基本面,推动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内在价值。
(二)持续优化产业布局。立足公司功能使命,积极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聚焦能源主业,通过自主建设和兼并收购相结合的方式,拓展能源产业布局;适时实施资产重组,必要时剥离不适于公司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产业或资产,持续增强公司核心功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三)优化股权结构。适时引入长期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动态优化股权结构,促进股东结构更加多元化和合理化,促进公司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四)规范、灵活运用融资工具。充分发挥上市平台功能,积极灵活运用权益型、债务型、混合型融资工具,改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产业布局中大规模投资的资金需求,提升竞争力,增强创利能力。
(五)现金分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中长期分红规划,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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