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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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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2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4
第四章 保密及责任追究 ......6
第五章 附则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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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和使用管理,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证券与投资部具体落实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相关工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
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信息 的知情者、下属企业、控股股东等,应严格保密因工作关系所接触到的重要信息,不得将所 获知的信息在公司董事会公告前通过任何渠道进行公开。

第二章 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本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上正式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具体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 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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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 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
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 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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