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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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NT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范围及方式 ......2
第三章 审核程序 ...... 3
第四章 责任追究 ...... 4
第五章 附则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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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NT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
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
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
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 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
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 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 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
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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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
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 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 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 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
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 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证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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