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
展需要,经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对《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
修订,修订后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
对照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二章 董事 删除
……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不多于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不多于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2 副董事长。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 1/3。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
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 及上市方案;
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八)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 并报股东会批准。
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公
除依《公司章程》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担保事项外,董 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事会审批公司担保事项的权限如下: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公司提供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对外披露;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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