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集团”)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凉山矿业”或“标的公司”)40%股份,并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铜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云南铜业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凉山矿业 40%股份,不直接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公司已在《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凉山矿业 40%股份,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标的资产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其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凉山矿业主营业务为铜等金属矿的开采、选矿及冶炼,拥有红泥坡铜矿、拉拉铜矿等优质铜资源,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整体经营
业绩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杨慧泽 王明超 耿贤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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