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4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如下:
一、评估机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除正常的业务关系外,中联评估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
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公允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国有资产有权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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