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2025 年 9 月 3 日—5 日,公司组织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第十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 70 名职工代表(应参加推选代表 76 名,符合法定人数)以无记名票决方式通过,选举明旭东先生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明旭东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明旭东先生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
明旭东先生简历
明旭东,男,1972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
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委员会主席。
曾任二道江发电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四平热电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兼吉电配售电公司筹备组组长;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分公司总经理兼吉林省吉电配售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吉电配售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主任、吉林省吉电配售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发展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发展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吉电智慧能源(长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电股份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明旭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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