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329 号)注册通过。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
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
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 2025 年7 月 15日,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票面利率为 1.77%,认购倍数为 4.94 倍。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下发行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 100%,即 10
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 10 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 100%。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3、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 承销机构或其关联方名称 获配金额(万元) 与承销机构关系说明
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承销机构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0 承销机构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0 承销机构
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
序号 承销机构或其关联方名称 获配金额(万元) 与承销机构关系说明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承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合计 57,000.00 -
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上述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
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情况。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
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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