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债券简称:22 吉电 G1 债券代码:149848.SZ
债券简称:22 吉电 G2 债券代码:148096.SZ
债券简称:23 吉电 GCKV01 债券代码:148530.SZ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辞职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吉电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公司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辞职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本次发行人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辞职事项情况如下: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董事、
总经理牛国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牛国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牛国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牛国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资格。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依据发行人出具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发行人认为本次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辞职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发行人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及董事选举工作。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2 吉电 G1”、“22 吉电 G2”和“23 吉电 GCKV01”债券
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孚、张前程
联系电话:021-38031977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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