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835,699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6.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8,458,615.54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6,629,201.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1,829,414.1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3)第 0433 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238,805.04 元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103,526,135.49 元 , 尚 未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人 民 币
261,619,748.41 元(含利息 3,316,469.76 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11,619,748.41 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 250,000,000.00 元,为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 余额
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64100109000000000109 活期 2,433,438.47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64100109000000000110 活期 29,900.93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64100109000000000111 活期 9,133,423.21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64100109000000000112 活期 22,985.80
合计 11,619,748.41
(三)三方监管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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