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255,537,551.65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予以继续支付,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835,699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6.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8,458,615.5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6,629,201.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1,829,414.1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8月 18日出具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433 号)。
截至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321,001.80 元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109,608,332.25 元 , 尚 未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人 民 币
252,221,081.89 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255,537,551.65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合计人民币 3,316,469.76 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5 年 8 月 6 日,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64100109000000000109 171,214,090.65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64100109000000000110 66,236,934.99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64100109000000000111 18,063,540.21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64100109000000000112 22,985.8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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