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10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 9 月 1 日,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
收盘价为 0.98 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2.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的认定,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一项、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2.1 条、第 9.2.3
条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98 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
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2.1 条、第 9.2.3
条以及第 9.2.4 条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08月0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一项、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公司 2021 年至 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8.1 条第(四)项、第(七)项的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05 月 06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024 年 8 月,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的规定,2025 年 4 月 30 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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