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ST高鸿,证券代码:000851)发布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ST高鸿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5年8月8日,*ST高鸿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的认定,*ST高鸿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令人震惊的是,*ST高鸿有着长达9年的巨额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近200亿。具体来看,*ST高鸿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21年,*ST高鸿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开展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该业务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联系撮合,业务资金、合同、物流单据流转形成闭环,无实际货物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此外,2018年和2020年,高鸿股份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
据此计算,*ST高鸿在2015年至2023年期间,总计虚增营业收入高达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此外,*ST高鸿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高鸿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亿元。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被披露财务造假前,*ST高鸿已经连续两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且是两家不一样的会计师事务所。与此同时,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简称前被冠以“ST”字样,股票简称由“高鸿股份”变更为“ST 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