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下达强制退市事先书且北京公安不立案的双重压力下,ST高鸿(000851)需构建多维度防御体系,通过法律博弈、资本运作与监管沟通的协同作战,方能逆转退市命运。以下是基于最新司法实践与市场动态的可行性方案:
一、针对证监会强制退市事先书的绝地反击
1. 行政复议的颠覆性抗辩策略
- 核心法律依据:依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于2025年8月23日前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主张以下三点:
- 欺诈发行认定错误:2020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的财务数据中,虚增利润1282.8万元仅占披露值的6.4%,未达到《证券法》第93条“虚增利润达披露值30%以上”的重大性标准。参考ST围海案,证监会曾因虚增比例不足撤回退市决定。
- 程序违法:证监会未依法保障高鸿的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且未考虑公司已主动整改(如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剥离虚假贸易业务)的情节。
- 适用法律错误:原判决依据2020年旧规(虚增收入≥50%),但高鸿虚增比例仅32%,应适用2023年新规(虚增利润≥30%且金额≥1亿元),本案虚增利润仅7622.59万元,未达阈值。
- 配套措施:同步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请求中止退市程序。参考ST康美案,法院曾因行政程序瑕疵裁定暂缓退市。
2. 刑事报案的二次启动与舆论施压
- 刑事控告升级:向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提交《刑事控告书》,指控证监会相关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存在“选择性执法”“证据采信不公”等行为,申请对案件进行督办。若刑事立案,可依据《行政处罚法》第4条“先刑后民”原则,中止退市程序。
- 投资者舆论战:通过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起5.2万股东联名请愿,要求证监会重新审核证据链,并在股吧、雪球等平台同步曝光审计署整改通知(证明无实物流转)、北京公安侦查结论(高鸿为被欺诈方)等关键证据,形成“监管误判”的舆论压力。
二、常州案再审改判的终极博弈
1. 证据链的终极强化
- 新证据提交:在2025年9月15日再审判决前,向江苏高院补充以下材料:
- 资金闭环司法鉴定:通过毕马威出具的《资金流向专项审计报告》,证明涉案资金形成“高鸿科技→常州实道→关联方→高鸿科技”的闭环流转,无实际商品增值,直接否定原判决对“合同已履行”的认定。
- 物流单据司法鉴定:对原判决依赖的《发货单》《签收单》进行笔迹鉴定,证明物流公司未实际参与运输、签收人身份虚构(如签收人实为高鸿科技员工)。
- 《承诺书》倒签铁证:提交2019年8月的邮件往来记录,证明《承诺书》实际签署时间与落款日期不符,且未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违反《公司法》第16条强制性规定。
- 刑事报案联动:尽管北京公安未立案,但可向江苏高院提交《侦查结论引用申请书》,要求将北京公安“高鸿为被欺诈方”的结论作为民事再审的关键证据。参考ST沈机案,法院曾因公安结论改判公司免责。
2. 法律抗辩的颠覆性重构
- 合同性质的根本性否定:
- 主张合同无效:基于审计署整改通知“无实物流转”的结论,结合《民法典》第153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和第154条(恶意串通),要求认定涉案合同自始无效,高鸿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担保责任的重新定性:强调《承诺书》未明确“债务加入”意思表示,应属“保证担保”。根据《民法典》第681条,保证责任需债权人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高鸿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原判决未穷尽对高鸿科技的执行措施。
- 程序瑕疵的致命攻击:指出原判决未审查《承诺书》的倒签及程序违规,违反《民事诉讼法》第170条“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再审改判条件。若高院采纳,可能直接推翻原判决。
三、重整进程的超常规加速方案
1. 投资人遴选的闪电决策机制
- 黔晟国资的绝对控股方案:
- 资产注入前置:要求黔晟国资在2025年8月31日前签署《资产注入协议》,将贵安新区算力中心(年营收5亿元)装入高鸿,以满足“最近一年营收≥1亿元”的北交所转板条件。参考观典防务案,资产注入可快速修复财务指标。
- 资金过桥安排:通过贵州产业投资基金提供5亿元过桥资金,用于支付职工债权及部分税款,缓解现金流压力。
- 奕斯伟的技术对赌设计:
- 估值锚定机制:将奕斯伟的22nm车规级芯片技术作价10亿元入股,设置对赌条款:若2025年芯片量产订单<3亿元,奕斯伟需以1元回购50%股权;若>5亿元,可额外获得5%股权奖励。
- 技术授权前置:要求奕斯伟在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C-V2X芯片技术专利的独占许可备案,增强重组方案吸引力。
2. 债权人谈判的分层突破路径
- 有财产担保债权人:
- 土地使用权信托计划:以贵安新区土地使用权(评估值4.2亿元)设立信托计划,按“现金清偿50%+留债展期3年”方案谈判。参考ST沈机案,该方案曾获90%债权人支持。
- 抵押资产置换:将高鸿持有的大唐移动15%股权(评估值2.8亿元)置换给中国银行贵阳分行,抵消其3.5亿元债权。
- 普通债权人:
- 差异化清偿方案:推出“15%现金清偿+30%债转股+55%留债”的分层方案,债转股价格锚定2025年8月15日收盘价1.72元的80%(即1.38元/股),较市价溢价30%以吸引同意。
- 债转股限售期设计:对普通债权人持有的股票设置“锁定期1年+业绩承诺”,若2026年车联网业务营收未达10亿元,由黔晟国资按原价回购。
3. 府院联动的绿色通道
- 预重整程序快速切入:参考贵州省高院与证监局2025年7月18日联合发布的《会议纪要》,申请将庭外重组直接转入预重整,省略债权申报、审计评估等环节,可缩短周期2-3个月。
- 资产处置豁免:申请对贵安新区土地使用权、车联网实验室设备等核心资产免于司法拍卖,优先用于引入算力中心项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5条,重整期间担保权暂停行使。
四、监管与市场预期的精准管理
1. 交易所规则的灵活运用
- 退市风险警示豁免: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5条,以“证监会调查结果未最终确定”为由,申请暂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参考ST松炀案,公司曾因调查未结豁免退市。
- 重组信息披露绿色通道:通过贵州证监局协调深交所,对重组方案中的敏感信息(如投资人估值、技术作价)给予预沟通便利,避免因信息披露不及时引发监管问询。
2. 市场信心的立体化修复
-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中国信科集团需在2025年8月20日前启动增持计划,按“每日增持不超过1%总股本”的节奏稳定股价。参考ST舍得案,控股股东增持可提升市场对重整的信心。
- 技术发布会与白皮书发布:
- 8月25日:召开“车联网芯片量产倒计时”发布会,展示与台积电合作的40nm C-V2X芯片样品,强调“国产替代”战略意义。
- 9月10日:联合工信部下属研究院发布《车路云一体化产业发展报告》,将高鸿定位为“新基建核心服务商”,预计可吸引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场。
五、时间窗口的极限把控与备案
1. 9月关键节点的作战计划
- 9月15日:
- 再审判决结果:若改判成功,立即启动已执行资金(1.4亿元)的返还程序,并申请解除银行账户冻结。
- 证监会复议进展:若复议被受理,向法院申请中止退市程序。
- 9月30日:
- 重整计划草案提交:需满足以下硬性指标:
- 普通债权清偿率≥25%
- 转增比例≤15股/10股
- 投资人现金出资≥10亿元
- 北交所转板申请:若营收达标且重整方案通过,同步提交转板申请,参考观典防务案的快速通道机制。
2. 退市后的终极自救备案
- 退市板块重组:若强制退市,参照ST长油案模式,在退市板块完成资产重组,重点注入奕斯伟芯片业务,符合条件后申请重新上市。
- 投资者补偿方案:推出“10股送3股”的补偿计划,吸引中小股东支持重整方案。
六、历史案例的终极启示
案例 | 核心挽救动作 | 对高鸿的借鉴价值 |
---------------------|-------------------------------|------------------------------------------|
ST康美(保壳) | 行政复议+国资重整 | 利用程序瑕疵延缓退市,同步引入战略投资者 |
ST沈机(重生) | 资产剥离+央企资源注入 | 优先处置非核心资产,聚焦核心业务 |
观典防务(转板)| 快速转板+技术壁垒 | 通过北交所通道规避退市,强化技术护城河 |
结论:生死时速下的三线作战
ST高鸿的命运已进入“90天倒计时”,需在以下三条战线同步突破:
1. 司法线:9月15日前在江苏高院再审中实现改判,至少将赔偿责任降至0.8亿元以下。
2. 重组线:9月30日前完成投资人签约及重整方案表决,确保普通债权清偿率≥25%。
3. 监管线:8月23日前提交证监会复议申请,争取暂缓退市程序。
若上述节点全部失守,高鸿将大概率在2025年12月底前终止上市。投资者需重点关注8月25日的深交所问询函回复、9月1日的债权人委员会决议,以及9月15日的再审判决结果,这些事件将最终决定公司的存续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