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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9 04:13:50 股吧网页版
证监会严肃查处*ST高鸿严重财务造假案件 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 对配合造假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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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近日对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高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同日,*ST高鸿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告知书》显示,2015年至2021年,*ST高鸿通过子公司高鸿科技参与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开展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该业务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联系撮合,业务资金、合同、物流单据流转形成闭环,无实际货物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2018年和2020年,*ST高鸿通过子公司高鸿数据和高鸿恒昌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2022年和2023年,*ST高鸿及其子公司高鸿数据、高鸿鼎恒、高鸿鼎远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

  经监管部门查明,2015年至2023年,*ST高鸿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98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7620万元。证监会拟决定:对*ST高鸿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对*ST高鸿董事长、时任总经理付景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ST高鸿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丁明锋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ST高鸿时任董事曹秉蛟等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至75万元不等的罚款。

  对于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监管部门也同步予以严惩。《告知书》提到,江庆作为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和管理者,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与*ST高鸿构成共同违法,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江庆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付景林、江庆各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丁明锋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ST高鸿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资料显示,*ST高鸿于1998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主营业务包括企业信息化、电信增值和IT销售。近年来,公司身陷连续亏损、诉讼缠身、债务逾期等危机之中。2019年至2024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一直处于亏损状态,6年间累计亏损超过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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