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自立案之日
$*ST高鸿(SZ000851)$ 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自立案之日起一年内必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此,若案件涉及跨地区、跨部门协调或重大违规行为等复杂情况,满1年时可能会延期调查。
今天会不会出处罚决定结果或延长期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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