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06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延期归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90 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
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做出的《关于对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能按时偿还、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要求公司针对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及时开展全面排查,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自查整改,公司已提交整改报告。
目前公司债务逾期,现金流紧张,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待公司恢复正常现金流后,将积极、妥善处理募集资金归还及管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暂时无法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原因
1.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冻结和划扣
2022 年 4 月,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原为高鸿股份全资子公司,于 2021 年底将其转让)、公司提起 9 起诉讼,该 9 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目前在江苏高院再审中(已裁定再审提审);2024年 4 月,公司收到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 12 起诉讼案件材料,目前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2025 年 4 月,公司收到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 21 起诉讼案件材料,目前一审尚未开庭。受前述常州系列诉讼纠纷影响,
自 2022 年 上 半 年 起 高 鸿 股 份 交 通 银 行 上 地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 110060974013001567802 ) 及 兴 业 银 行 花 园 路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321190100100294130)被诉讼冻结。2024 年 3 月 31 日,被冻结的交通银行上
地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10060974013001567802)募集资金 12,822.06 万元解除冻
结。2024 年 4 月 18 日,交通银行上地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10060974013001567802)
募集资金 2.06 万元被司法冻结。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高鸿股份交通银行上
地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10060974013001567802)、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321190100100294130)仍处于诉讼冻结状态,涉及实际被冻结金额为413.27 万元。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高鸿股份交通银行上地支行募集资金账户
(110060974013001567802)2.06 万元,以及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兴业银行
花园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321190100100294130)10,755.92 万元,合计 10,757.98万元因常州涉诉案件被执行划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416.76 万元。
2.债务逾期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出现债务逾期,截至本公告日,债务逾期累计本金余
额为 123,783.4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78%,其
中公司为上述 99 笔逾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 108,783.46 万元,占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51%。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因上述重大诉讼事项被冻结以及扣划,且仍在诉讼程序中;公司目前面临严重的金融债务逾期等风险,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以及暂时无法筹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二、后续整改计划
公司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做出的《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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