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30,113,550.00股,该部分A股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3,665,009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0,113,550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含税)91,355,145.90元。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943,665,009.00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91,355,145.90元÷943,665,009.00股×10=0.96808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68088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3,665,009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0,113,550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含税)91,355,145.9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现金股利。
4、公司不存在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情形。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现金股利。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113,550股后的913,551,45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30,113,55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A股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8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8 月 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8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8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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