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3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修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事项,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相应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
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的相关制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章程》附件的修订情况
修订后的章程附件即《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附件 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 司 经 中 国 国 际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资 安 字 公 司 经 中 国国 际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资安 字
[1997]14 号文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 [1997]14 号文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生[1997]128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 体改生[1997]128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式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100000000027871。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0001000278763。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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