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次修订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修订说明:
1、修订依据:
根据 2025 年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制度。
2、主要修订内容:
(1)删除有关监事、监事会的规定;
(2)对重大交易事项进行补充完善;
(3)增加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4)新增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报告情形;
(5)适用范围增加了分公司。
3、审批机构及会议届次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重大信息......4
第三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规则......10
第四章 责任追究...... 11
第五章 附 则......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当公司发生前述重大信息时,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及信息披露联络员;
4.公司派驻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10.签订许可协议;
11.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交易第 2 项、第 4 项发生时,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
其余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上述第(二)项规定的交易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6.存贷款业务;
7.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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