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次修订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1
第三章 职责权限......2
第四章 议事规则......4
第五章 附 则......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陕西省国资委《省属企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勤勉尽责、审慎处理委员会事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一般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中有多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由审计委员会选举产生或者董事会任命;若委员中仅有一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该委员自动当选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审计
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审计委员会常设机构设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设审计委员会秘书一名,由财务负责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常设机构协助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委员会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职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运作;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线索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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