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股份”或“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拟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不设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同步废止《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公司法》全文:章程及附件相关条款所涉及公司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者删除“监事会”(含前后标点符号)
依据《公司法》全文:删除章程及附件相关条款所涉及公司的“监事”(含前后标点符号)。
全文:由于新增条款,条款及内容序号顺延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依据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第一条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 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本章程。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2 新增 抗善意相对人。 《公司法》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章程指
3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引(2025 年修订)》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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