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降低公司风险,防治舞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反舞弊常设机构及其职能;舞弊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第三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为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而从中获得不正当利益;
(三)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四)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而从中获得不正当利益;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七)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 谋取公司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本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或个人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三)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误解而做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四)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五)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六)偷逃税款;
(七)其他谋取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三章 反舞弊的责任归属
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舞弊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体系并进行自我评估;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并对舞弊行为采取适当且有效的补救措施;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具体组织和执行跨部门的、公司范围内
的反舞弊工作。公司管理层承担公司内跨部门反舞弊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各部门承担本部门的反舞弊工作。
第四章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第八条 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由其负责舞弊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九条 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管理层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二)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如发放员工手册、宣传或内部 OA 等方式)
进行有效沟通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使其明白行为准则涉及的概念,帮助员工识别合法与违法、诚信道德与非诚信道德的行为;
(三)针对不道德、不诚信的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罚,以实际行动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形成良好的反舞弊风气。
第十条 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主要通过以下手段:
(一) 管理层每年年初要在公司层面、业务部门层面和主要账户层面中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估包括舞弊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性。评估还包括与虚假财务报告、公司资产的侵占和未授权或不恰当的收入或支出,以及对董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的舞弊风险评估。
(二) 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管理层要建立并采取有关确
认、防止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滥用公司资产的措施;公司各部门应建立反舞弊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是不同的形式:如批准、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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